内容:
援助对象
一、住所地在福建省行政辖区内或持有暂住证的,事由案由发生在福建省辖区内的当事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且有实现权利可能的;
2/确因经济困难,经审核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经济困难的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二、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l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l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犯罪嫌疑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l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人或代理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l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诉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l 外国籍或无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或在侦查、起诉阶段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人民法院指定或犯罪嫌疑人的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l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申请为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政府公益项目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法律规定由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民事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项;
(三)请求发给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和劳动报酬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四)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事项;
(五)因对方过错造成伤害请求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六)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七)需要予以公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
(八)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指导性法律意见;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证明;
(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三)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四)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